时间:2020-02-13 02:26 来源: 作者: 点击: 次
公共场所“应配备”必要急救设备设施将被写入法律 新华社北京12月23日电(记者田晓航、屈婷)在公共场所遇到他人突发急病倒地,却因找不到急救设备无法有效施救而眼睁睁看着生命逝去……积极创造及时救治的条件,成为公众期盼。23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次审议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明确,公共场所应当按照规定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设施。 草案四审稿还规定,国家建立健全院前急救体系,为急危重症患者提供及时、规范、有效的急救服务。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红十字会等有关部门、组织应当积极开展急救培训,普及急救知识,鼓励医疗卫生人员、经过急救培训的人员积极参与公共场所急救服务。 在现代社会,各类交通事故、意外灾害、心脑血管疾病等突发事件已成为威胁生命的重要因素。以心脏性猝死为例,根据《中国心血管病报告2018》,估计中国每年发生心脏性猝死54.4万例。然而,有数据表明,在我国,院外发生的猝死救治成功率仅有1%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