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1 05:12 来源: 作者: 点击: 次
近日,有市民咨询,称自己在西安市建国路74号院买了一套二手房,去办理落户的时候,派出所民警表示房子没有在派出所备案,没有落大户,因此无法落户。因这个房子建于上世纪90年代,现在没有物业、没有开发商,不知道该咋办理落户? 对此,西安市碑林区相关部门表示,经调查了解,此楼2000年前由房地局建成,街路巷为碑林区建国路74号,此楼建成后一直未在和平路派出所办理住宅小区备案立户申请,根据居民小区立户工作规范,小区立大户后,居民方可进行落户业务办理。 目前,和平路派出所将加强和房地局的沟通联系,收集相关材料,尽快促成该小区大户的建立,使小区居民正常办理户籍落户业务。 华商报记者 马群 来源:-华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