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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向郑州市、洛阳市和郑州航空港区下放295项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时间:2021-02-27 00:03 来源: 作者: 点击:

  (河南经济报 记者 焦飒)2月24日,省政府印发《关于向郑州市洛阳市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向郑州市、洛阳市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以下简称郑州航空港区)下放295项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据了解,《通知》旨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赋予地方更大改革发展自主权,更好发挥郑州国家中心城市、洛阳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双引擎”作用,引领带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通知》要求,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省直有关部门与郑州市、洛阳市、郑州航空港区完成下放权限交接工作(下放权限目录中另有规定的除外)。交接工作完成前,省直有关部门要继续做好相关权限实施工作,避免工作脱节。

  《通知》明确,省直有关部门在移交有关权限时,要制定工作方案,同步移交有关法律法规依据清单、业务规章制度、表证单书,完善有关事项审批标准、技术规范,开放共享有关检验检测平台和设备;要加强对郑州市、洛阳市和郑州航空港区相关承接部门的指导和培训,支持郑州市、洛阳市和郑州航空港区有效承接下放的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要通过日常检查、随机抽查、专项评估、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对下放权限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

  此外,郑州市、洛阳市和郑州航空港区相关承接部门要制定承接方案,主动加强与省直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做好承接事项落实工作;要严格依法办事,简化办事流程,明确办理时限,努力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要加强监管能力建设,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方式,切实把承接事项管住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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