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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出台28条惠企措施 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

时间:2020-12-16 00:14 来源: 作者: 点击:

  温州加大租金减免,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生产经营用房的民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房租免收3个月,同时还对为抗击疫情而关闭的大型商务楼宇、商场、酒店给予租赁费用30%、不超过50万元的财政补贴。同时,减轻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工业、批发、零售、旅游、餐饮等行业企业的用能负担,下调收费价格。加大涉农补助,特别是对冲击比较大的家禽规模养殖给予补助。对政府投资项目,因疫情防控造成建筑、交通、水利等工程施工企业延误的天数不计入合同工期。

  在加强就业稳岗支持方面,温州设立2亿元的稳岗专项资金,对为重点疫情地区务工人员“留岗留薪”的企业予以补助。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受疫情影响的参保企业,根据企业不同情况,可返还1至3个月不等的社会保险费,月返还标准按2019年12月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确定。对因疫情影响,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缓缴社会保险费。对企业以包车形式返工的,按照“你来温州,我出路费”模式按政府、企业2:1比例共同分担解决返工路费。加大人力资源中介机构补助,最高补30万元。

  在加大金融信贷帮扶方面,温州加大疫情防控相关的项目应急资金需求保障,增加再贷款再贴现额度。

  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免除实体企业贷款利息,要求各金融机构对因疫情造成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提供低息贷款和延期还款服务等,不得抽贷、压贷、断贷。对于受疫情防控影响的企业,市企业应急转贷资金优先予以支持。对小微贷款、“三农”等减轻融资负担,给予相关银保机构损失补偿,加大融资担保补助。

  在优化市场拓展服务方面,温州完善商事服务功能,及时为企业应对各类风险和通关结算服务。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支付参展费用后不能参加展会,无法退款或不能延至下届参展的,按照参展标准进行补助。对出口小微企业投保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的保费予以全额补贴,对疫情原因产生的通关滞报金予以减免。

  与此同时,温州进一步强化对抗击疫情工作的保障。重点是开辟疫情防控相关项目审批绿色通道,要求对疫情防控所需的项目,特事特办、即报即办,优先配置用地用水用电等资源型指标。

  特殊时期,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物资、工程和服务的,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加大对疫情防控相关项目建设的补助力度,科研项目每项按照企业实际投入研发经费的35%予以补助;对直接从事应急物资生产的技改项目,按照实际投入额的50%予以补助。

  对因制造疫情防控产品过程中出现的原材料、工资上涨,上涨部分由政府全额补贴;产能扩大的,由政府收储、统一兜底。此外,对组织蔬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调温保供,以及处置特殊垃圾造成经营亏损的,适当给予财政补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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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抗击新冠肺炎)浙江温州出台28条惠企措施 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

  温州2月11日电(记者 潘沁文 见习记者 周悦磊)为支持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中小企业共克时艰、共渡难关,最大限度减轻疫情给经济产生的负面影响,保障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浙江温州出台28条惠企措施。

  “这次政策制定的总基调是:切实帮扶市场主体、多方结合力求务实、支撑社会面稳定、坚定企业发展信心。”在11日举行的温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十三场)上,温州市政府副秘书长林仕德表示,“28条”最大限度支持企业发展,最大限度落细上级要求,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最大限度地兼顾“两头”。

  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方面,温州用足用好减税降费措施,包括延缓税费缴纳、加大增值税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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